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200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公司监事李焕茹女士、崔红卫女士、曹全生先生、李进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并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2004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拟增补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现将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候选人的推荐以及监事的选举程序等公告如下:
一、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国家公务员;
7、 被中国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8、本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下称“推荐人”)有权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本公司监事会亦可自行搜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三、监事的选举程序
1、 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05年4月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本公司监事会同时自行搜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人推荐以及监事会自行搜寻的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并将该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柳红
联系部门:证券财务部
联系电话:86(755)26770285
联系传真:86(755)2677028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30日
附件:
关于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有关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包括: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原件)。
2、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05年4月5日16时前将相关文件
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05年4月5日16时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86(755)26770286,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2005年4月5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深圳本地邮戳为准)。
三、《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格式要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出生年月日: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二○○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