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现场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04年5月17日上午9时,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5、《公司拟签署〈2004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以上第5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0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000063)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有关凭证参加会议。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A座6楼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770286
5、邮政编码:518057
6、联系人:李柳红
7、委托代理人应于2004年5月14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六、备查文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议案二:《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议案三:《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议案四:《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议案五:《公司关于拟签署〈2004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拟签署的《2004年度采购框架协议》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2)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立德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拟签署的《2004年度采购框架协议》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3)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立德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拟签署的《2004年度销售框架协议》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见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