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某媒体发表文章称公司H股发行工作已经全面暂停,并倾向于其他发行方式,其他部分媒体对该文进行了转载。对此,公司澄清如下: 根据2002年8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H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目前仍然在有效期内,公司已于2002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对相关内容做了详细披露。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