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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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1名,未到董事授权上述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0,628,206.89元,实现利润总额263,300,910.59元,净利润193,678,906.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9,367,890.64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计9,683,945.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9,446,595.5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计773,313,317.00元。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决定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463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每10股派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今后分配。并同意将此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1、 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 确认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和原则;
3、 更改目前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原则;
4、 确认了本报告期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所提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